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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71000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3
摘要:2012年9月4日,罗某为偿还王某的借款,二人经商量决定使用罗某从租车行租赁的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小轿车抵押骗钱还债。同日20时许,王某驾驶...

2012年9月4日,罗某为偿还王某的借款,二人经商量决定使用罗某从租车行租赁的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小轿车抵押骗钱还债。同日20时许,王某驾驶该小轿车至被害人曾某的公司与曾某签订《借款合同》,以伪造的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抵押该小轿车给曾某,向其借款人民币85000元,借款期限一个月。签订合同后,曾某扣除借款利息及王毅和罗某之前欠其借款后交付给王某人民币71000元。至案发,王某、罗某均未归还该欠款。近日,经桂林市象山区公安分局提请,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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