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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罗艺诈骗案一审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2
摘要:2016年1月29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罗艺,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经审理查明:被

2016年1月29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罗艺,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艺明知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的银行卡密码被锁或丢失,仍接受他人指使,持卡主身份证至银行冒充卡主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出诈骗款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法院采纳我院指控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