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职务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1月20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对2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为“三农、惠民”工作及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经查,犯罪嫌疑人焦羽为集宁区某白海子镇政府工作人员,2012、2013年间,利用其从事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便利,为犯罪嫌疑人郭荣在该乡镇虚报耕地亩数进行投保,非法骗取国家农业保险赔付款1.01万元并非法占有,犯罪嫌疑人郭荣利用焦羽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与焦羽共同骗取国家农业保险赔付款并非法占有,属于贪污犯罪的共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