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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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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以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2
摘要:犯罪嫌疑人贾春明(男,41岁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郝光明(男,53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周荣燕(男,46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等人以工业盐冒充食

    犯罪嫌疑人贾春明(男,41岁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郝光明(男,53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周荣燕(男,46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等人以工业盐冒充食盐进行销售,非法获利,数量较大,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恶劣。日前,上列犯罪嫌疑人经本院批准,均以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逮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