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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东东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1
摘要: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东东

2016年3月2日上午,吊车驾驶员张东东驾驶皖A33529吊车到双墩镇北城世纪城三期附近一存放打桩机的货场,为货主吊装打桩机。当日下午死者张某驾驶货车带着家属和工人赶到该货场,工人捆扎打桩机铁管后,让吊车驾驶员张东东吊起后往张某的货车上放置,张东东准备起吊时,发现吊车绳索固定在被吊铁管一头,而不是固定在中间,这样捆扎有安全隐患,但是张东东一时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危险,从而继续操作吊车作业,在将吊起来的打桩机铁管往张某货车车厢上放置时,一根铁管滑落,将货车上的张某砸伤。后张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张东东于2016年3月3日被抓获归案,3月15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