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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1
摘要:近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2015年12月11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付...

近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2015年12月11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付某甲因撇车争吵厮打,致付某甲受伤,付某甲便叫来付某乙,王某某叫来张某某等人,张某某趁付某乙报警之际将其头部砍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