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马黑麦、马拜个涉嫌抢夺罪、盗窃罪向甘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2月24日,甘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黑麦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总和刑期九年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被告人马拜个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总和刑期九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