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院召开“权力不可任性”的渎职犯罪 预防警示教育座谈会 3月22日上午,在稷山县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权力不可任性”的渎职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座谈会。全县32家行政执法单位如期到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永刚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振廷主持,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省院制作的渎职犯罪警示预防教育专题片《权力不可任性》,稷山县院制作的反渎职犯罪近三年工作回顾短片《激浊扬清正当时》;并由工作人员宣读了省院下发的《关于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保障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广泛地征求了意见。 会上,稷山县县住建局局长张维红、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文峰、县农机局局长杨玉泉结合各自单位的职能特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六权治本”要求,结合渎职犯罪的警示预防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永刚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权力不可任性”为主题的渎职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知道这是“打击渎职犯罪、促进行政执法、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开展“冬季行动”的重要部署,各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渎职犯罪的警示和预防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警钟长鸣。二是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提醒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要通过剖析案件、深刻反思,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提醒、明底线、知警戒”,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开创“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警示教育,必须提高四个认识,即:进一步充分认识到“权力不可任性”为主题渎职犯罪警示预防教育要常抓不懈,作风永远在路上;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到厘清权力,做到“六权治本”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到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意识。四是反渎职侵权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目标直指大要案,积极查办危害“三农”根本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破坏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招投标项目建设中的渎职犯罪。为稷山县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