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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院依法对一名诈骗初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31
摘要:近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因生活窘迫在捡到朋友信用卡后向朋友套出密码并取走5000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鉴于初犯、偶犯,积极赔偿损...

近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因生活窘迫在捡到朋友信用卡后向朋友套出密码并取走5000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鉴于初犯、偶犯,积极赔偿损失,悔罪态度好,得到受害人谅解,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