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金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覃金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覃金平在担任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黄山市屯溪区区长、黄山市政府秘书长、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