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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伟威等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30
摘要:2016年2月2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李伟威、王建、张春华、熊菊莲、史振勇、刘勇红、彭明向南...

2016年2月2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李伟威、王建、张春华、熊菊莲、史振勇、刘勇红、彭明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