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3点,我院检察长杨柯率先走进法庭,坐在了公诉人席上,随后县法院来到了法庭并敲响了法槌。至此,我院首例由检察长办理的被告人张某、孙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正式开庭。庭审前,检察长杨柯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亲自拟定普通程序出庭预案和举证计划,准备充分。庭审中,在检察长杨柯娴熟的公诉技巧的引导下,整个公诉程序层次分明,公诉活动规范有序,公诉人由于规范、仪表端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检察长杨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严谨有序的工作态度、滴水不漏的公诉逻辑、文明规范的开庭用语,给我院年轻干警展示了全新的国家公诉人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