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钟山区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甲、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29
摘要:2016年1月4日,钟山区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已、李某丙、熊某某。

2016年1月4日,钟山区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已、李某丙、熊某某。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