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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刘婧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29
摘要:近日,南京市玄武区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婧批准逮捕。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刘婧以帮助办理某中学科创班为由,骗取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婧批准逮捕。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刘婧以帮助办理某中学科创班为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0.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此外,犯罪嫌疑人刘婧还冒用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帮助办理名小校入学为由,先后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3.5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