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利、金波、王家飞、杨志保、袁振涉嫌非法拘禁一案,近日,由江苏省南京市六合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利利等5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利利等5人。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5年6月份间,被告人杨志保、金波、王家飞、王利利、袁振每人出资人民币4.5万元共同用于向他人发放高息民间借贷,其中被告人杨志保、金波主要负责保管及出借资金,各被告人共同参与索债并长期租赁本区平项山路名轩宾馆10楼1005室作为其办公室及共同留滞、看管债务人的场所。2015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杨志保、金波、王家飞、王利利、袁振先后在此处非法拘禁3名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