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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王小克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29
摘要:被告人王小克,禹州市朱阁乡姚堂村。2016年1月4日,我院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月22日,被告人王小克被禹州市人...

被告人王小克,禹州市朱阁乡姚堂村。2016年1月4日,我院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月22日,被告人王小克被禹州市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