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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秦现法与被执行人商丘市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4
摘要: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商睢执字第00324-1号 申请执行人秦现法,男,1954年9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商丘市梁园区。 被执行人商丘市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商丘市。 法定代表人边玉明,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秦现法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商睢执字第00324-1号

申请执行人秦现法,男,1954年9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商丘市梁园区。

被执行人商丘市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商丘市。

法定代表人边玉明,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秦现法于2015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公证处于2014年7月28日制发的(2014)商睢证民字第6229号公证书及2015年3月13日制发的(2015)商睢证执字第108号执行证书。

经审查,以上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公证处(2014)商睢证民字第6229号公证书不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

审 判 长  张国红

审 判 员  侯广超

代理审判员  赵 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春霞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