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等就业权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立法部门的关注。对此,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贺东山在2015年第10期《法学杂志》上发表题为《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的缺失及完善路径——以英国(欧盟)反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环节和依据为鉴》的文章中指出: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劳工政策和相关法律的重要内容,对平等就业权的追求已经成为欧洲社会,特别是欧盟各国政策模式的核心。 欧盟反歧视指令中涉及就业歧视方面的内容及实施措施,推动了英国等成员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其中禁止就业歧视的重要事由、保护范围、方式、标准及抗辩,举证及救济等各个方面均有可借鉴之处。我国就业歧视的现象较为突出,亟待建立健全反就业歧视制度,从就业促进法的内容来看,有关就业歧视方面的规定依旧太过原则化,执法中缺乏可操作性。当前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保护中还存在歧视事由与方式、保护范围与判断标准、抗辩事由、举证责任以及法律救济等方面的问题,因而存在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