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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深圳举行

摘要:法制网记者蒋安杰 12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深圳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深圳大学校长李清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法制网记者蒋安杰 12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深圳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深圳大学校长李清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张志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副主任黄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出席研讨会,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新闻媒体、食品行业、法律服务等不同领域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并围绕“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分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张鸣起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部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将食品安全战略写入中央文件,对于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大的指引作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着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历史发展阶段四大严峻挑战,应当充分认识挑战的严峻性,从食品安全战略高度完善食品安全法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之策。

  张鸣起说,应以社会共治为追求,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社会共治意味着食品安全治理格局的重大转变,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格局,应注重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体系,即以食品安全法为骨干的严密法律体系,更加严谨的标准体系,以集中监管为主线的更加高效的监管体系,以风险预警、信息追溯、执法装备标准化、人才队伍职业化等为内容的技术支撑体系,和以界定政府责任为重点的主体责任体系。

  开幕式结束后,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2015年食品安全法治十大典型事件,涉及本年度有关食品安全立法、司法、执法和社会共治的各个方面,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南,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应飞虎参加了研讨会。

  据悉,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是深圳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主任应飞虎教授擅长对制度作跨学科研究,曾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鹏城十大杰出人才奖等荣誉称号。近年来,研究中心积极服务社会,进行了多个横向项目的研究,受到多个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