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四个阶段,在这四个不同的阶段,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只有充分了解并掌握不同阶段的不同工作特点与要求,才能更加系统、更加完善地开展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 王彩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四个阶段,在这四个不同的阶段,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只有充分了解并掌握不同阶段的不同工作特点与要求,才能更加系统、更加完善地开展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事前阶段健全机制 预防为主 对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来说,突发事件事前阶段实际上就是日常工作状态,工作重点以预防为主。这一阶段需要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起草和准备预案。政府新闻发言人以及其他领导干部必须在平时学好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事先构建应对体系,制定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提高对媒体在突发事件中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其中,预案制定一是要注意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适应本地域、本单位、本部门的需要,杜绝照抄照搬现象的发生,具有现实操作性。二是要注意预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应是具体化,流程化的,一定要明确新闻发布的原则、方法、组织、机构、程序、责任等一系列事项,通过具体的文件规范,做到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人发布、及时发布、有效发布、统一发布。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舆情收集、研判包括舆情收集整理和舆情分析判断两个部分,是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雷达。舆情收集主要通过检索网络、电子网络数据库、电视、广播和纸质出版物,跟踪、收集境内外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报道,为舆情分析判断准备丰富的国内外舆情动态。舆情研判就是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舆情资料进行分析判断。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协调机制。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往往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协调机制,成立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协调工作的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分类,确定新闻发布的层级政府和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机构之间能够随时沟通,确保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口径一致。 建立和培养媒体关系。政府在平时和媒体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便有个别媒体恶意炒作,绝大部分媒体都会站在公正的角度讲话,通过媒体传播,政府的信息、态度等能够对社会公众产生正面的影响,从而为政府应急处置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闻发言人做好日常演练。一个成功的新闻发言人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和反复的历练。这样一则可以将预案中的各项规范落实到人、到岗位、到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政府官员的意识之中,使预案规定转化为一种工作习惯,从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二则可以帮助领导干部熟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流程,掌握新闻发布的基本策略以及回答记者提问的要领,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游刃有余地与记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事发阶段表明态度 发布事实 突发事件事发阶段指的是突发事件爆发的初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在这一阶段,正常的社会秩序被打乱,事态非常不明朗,情况十分复杂,公众陷入猜测恐慌,社会泛滥各种传言。此时,各路媒体记者关注的重点就是事件的真实情况是什么,并会抓住一切关键信息进行搜索和报道。 在突发事件事发阶段,政府信息发布的重点有两点: 一是表明态度,表态不是打保票,而是一种积极负责的执政方式。 二是发布基本事实,力争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政府信息上报的渠道以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弄清事件真相,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客观、全面、公正地发布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尽可能满足媒体和社会对基本事实信息的需求,尽快消除谣言,稳定公众情绪。 事中阶段捕捉重点 做好应对 突发事件的事中阶段,事态继续发展、危机逐步扩散,影响和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一个需控制危机恶化的阶段。 与事发阶段相比,事中阶段早期通常还处在“黄金72小时”的生命救援期,抢险救援以及伤员救治等工作还在紧张进行,因此,媒体除了继续关注抢险救援、群众安置、医疗卫生等应急响应相关信息之外,关注的重点有一些新的变化,如对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曝光,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追问等等。 因此,这一阶段政府的新闻发布一定要捕捉媒体关注的重点,并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除了继续及时披露突发事件的基本事实信息,如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应急举措及取得的效果,引导媒体进行报道,赢得舆论支持之外,还要对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以及社会对突发事件的一些质疑进行解释,并根据媒体的反馈及时纠正错误的做法和信息。 此外,一直以来,“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应该说已经是被广大政府官员普遍认可的一个新闻发布策略,但是,“慎讲原因”不等于“不讲原因”,那么,什么时间应该“讲原因”呢?对于非责任事故的突发事件来说,事中阶段正是“讲原因”的最佳时机。此时,政府应坦诚面对媒体和社会公众,及时公布事件原因,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往往能够赢得广大公众的谅解和信任,赢得舆论引导的主导权。而对于一些责任事故的突发事件,如“7·23”甬温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于事故的调查涉及到很多技术因素,牵扯的相关方面也比较多,因此,调查的时间和战线都拉得比较长,事故原因的发布可能就延迟到了更晚一些的事后阶段。 事后阶段改进工作 重塑形象 事后阶段也称为恢复重建期或痊愈期,一切秩序亟待重新建立,社会心理也急需重建。 在事后阶段,媒体关注的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基本事实进行及时采访报道;二是对突发事件进行制度层面的反思,并通过媒体的反思推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因此,在突发事件的事后阶段,政府要善于从灾难和错误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学会通过媒体重建声誉、重塑形象。政府新闻发布除了要着眼于社会秩序恢复过程中的政策安排、决策规划等基本事实外,还应对灾难本身和引发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反思,尤其要反思原有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讨改革与创新的路径。 突发事件事后阶段应对媒体“回访”予以高度重视。影响力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其发生的半年、一年、两年、三年等时间节点,会引起媒体记者的持续关注与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