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金融的发展有赖于金融法治的规范和保护。而在金融法治进程中,检察机关职责重要,是金融法治环境不可或缺的塑造者之一。为了应对金融犯罪复杂化、组织化、网络化给检察机关司法实践带来的挑战,金融检察的理念应运而生。经过几年的发展,金融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的独特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2011年11月,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并举办了第一届金融检察论坛。金融检察论坛每年聚焦当年金融法治的热点问题,围绕“金融检察与金融安全”“金融检察与民间融资”“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金融检察与金融创新”“金融检察与金融改革”等话题展开研讨。五年来,金融检察委员会工作成绩斐然,形成一支包括检察专业人才、金融实务部门、理论专家参加的相对固定的理论研究团队,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对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理论研究、金融检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探索出一套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运作的模式,即针对金融检察中的突出问题,每年举办一次金融检察论坛,每年发布一批研究课题,每年有一批金融检察研究成果问世,形成了研究的工作路径。 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上海正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和金融检察论坛需要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首先,高度关注金融法治领域的新问题。金融检察萌生于服务检察工作保障金融中心建设的迫切要求,我们对当前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发展的理解程度,直接决定着金融检察的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加强对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关注,对当前金融市场的改革趋势、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等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特别是密切关注传统金融行业的产品深化,以及当前互联网金融、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等金融创新热点问题。如,当前证券市场改革受到社会公众高度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是推动金融结构变革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如何立足自身职能,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加大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其次,聚焦司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回应司法实践。我们要认识到,在开放背景下的金融改革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新型金融犯罪,尤其是目前金融犯罪智能化、网络化、虚拟化的特点,给金融检察的司法办案带来了诸多挑战。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要认真研究金融犯罪的花样手段,深入分析金融犯罪的诱因及危害,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和标准,为打击处理金融犯罪提供指引。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等金融犯罪的死刑,检察机关应正确理解此次修法本意,准确把握当前金融领域刑事政策,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和金融秩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