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2005—2015农民工法律援助十年变迁调研报告》,让我们从此视角看看,保护农民工权益还应做些什么? 徐日丹 近年来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欠薪案件及涉案人数比例变化 数据来源: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代理案件数据库 北京致诚援助的第一位农民工给佟丽华(左)讲他现在的幸福生活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援助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专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据统计,该中心2005年9月8日成立至今,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6万余件,涉及农民工超过20万人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帮助农民工挽回损失超过1.45亿元。 日前,援助中心对其十年来受理的涉及农民工权益相关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2005—2015年农民工法律援助十年变迁调研报告》(下称《报告》)。通过对《报告》的研读,记者清晰地“看”到了在援助中心律师帮助下,农民工讨到薪水后的喜悦与感恩、执法司法部门为推动完善农民工权益相关立法所付诸的努力,也“看”到了农民工面前仍有数道“鸿沟”需要逾越———部门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不签或签订空白合同、职业病增长背后暗藏鉴定难、缺乏监管部门、刑事诉讼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保护农民工权益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带着社会公众对农民工兄弟的关切,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了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 关键词一:劳动合同 签订率明显上升,企业单方留存合同、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现象存在一定比例 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规范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也是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时最重要的维权依据。 《报告》显示,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受援助的2993名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220人,占7.3%。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推动了此类问题的解决。据统计,2009年到2014年,在4678名援助对象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有1025人,签订率达到21.9%。 援助中心发现,虽然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有所提高,但用人单位却通过各种方式来规避责任,比如签完合同后单位收回,劳动者手中并没有留存;还有的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报告》显示,在1025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当中,合同由单位单方面持有的有194人,占4.1%。 “虽然所占比例并不高,但是问题却不容忽视。”佟丽华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使用这种方式避免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或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给劳动者维权设置了障碍。在一个案例中,农民工安文中因单位无故辞退而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开庭审理时单位却突然拿出了劳动合同,而安文中本人都不知道是何时签订的这份合同。由于存在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没有得到仲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