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峰 在米勒诉戴维斯案(Miller v. Davis)中,Kim Davis的名字刷爆了全美各大全国性媒体的头版。Davis女士今年50岁,与3位男士经历了4次婚姻,在肯塔基州的Rowan郡做书记官。按理说,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又有一份收入不错的稳定工作,Davis女士本可以安静地享受自己的生活,可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件引起全美媒体关注的事情。 起 因 事情是这样的,Davis女士的工作是担任Rowan郡书记官,具体负责为申请结婚的情侣进行结婚登记,这是一份很讨喜的差事。但是,就是这样一份讨喜的差事,却让Davis女士不得不站在媒体的聚光灯下。 我们都知道,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优势作出了支持同性婚姻的历史性判决。肯尼迪大法官在法庭意见当中旁征博引,洋洋洒洒近万言,对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以及婚姻的内涵作了淋漓尽致的诠释。尽管判决充满争议,我们能够在斯卡利亚大法官雄辩的异议意见当中看到这点。但是木已成舟,同性情侣能够获得与异性情侣相同的婚姻法律地位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偏偏Davis女士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教徒,在婚姻的问题上她的宗教立场决定了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同性结婚?对Davis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很快,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人们的预期。 经 过 7月1日,肯塔基州4对申请办理结婚许可被拒绝的情侣(Miller等人)将Rowan郡书记官Kim Davis告上法庭。原告当中有两对申请人是异性情侣,另外两对是同性情侣。 8月,肯塔基州东区地区法院的联邦地方法官David L. Bunning发布了一项禁令,暂时性禁止Davis在工作当中继续作出拒不颁发结婚许可的行为。Davis对此提起上诉,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在该项禁令到期前拒绝接受该上诉。由3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作出了一致裁定,并在拒绝接受上诉的理由书当中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对宪法相关条文作出了的决定性解释,Rowan郡书记官办公室没有法律上的理由拒绝遵循这一解释。”Davis通过其律师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在线裁定的方式决定拒绝受理Davis的上诉。这一决定使Davis拒不颁发结婚许可的行为不再具有寻求司法支持的可能。 但是,Davis仍然拒不履行Bunning法官的禁令,甚至在禁令取得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之后依然故我。拒绝为数对向郡书记官办公室申请结婚许可的情侣颁发结婚许可,并宣称她的行为依据的是“上帝的权威”。 8月31日,在其上诉请求被联邦最高法院拒绝之后,Davis发布声明说:“我从未想象这一天的来临,会有人强令我违背《圣经》和上帝本人关于婚姻的教义。颁发违背上帝意旨的婚姻许可,而且还要将我的名字签署在结婚证书之上,绝非出于我本人的意愿。对我来说,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这是一个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抉择。我不仇恨任何人,也不对任何人心存恶念。对我来说,这与同性恋者无关。这关乎婚姻与神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