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普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案件积压和诉讼拖延的现象,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司法危机”,这一状况促使提高司法效率成为许多国家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长久受到司法系统运作缓慢的困扰,在“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司法效率”的理念指导下,意大利为解决司法效率低下问题采取了多种举措。 意大利司法效率低下的现状 尽管《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明确提出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中“合理期限”的要求,德国和意大利等国的宪法也宣称,诉诸司法保护的权利不可能意味着一种姗姗来迟以致成为无关紧要的保护,然而,大部分欧盟国家的法院仍面临着行政管理低效甚至无效的问题,导致法院陷入案件积压的重负之中,案件审理长期超出合理期限。意大利司法效率低下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其已成为欧盟各成员国中案件积压量最大和诉讼效率最低的国家。 多项指标显示,意大利司法系统的运作效率远低于欧盟国家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例如,意大利法院强制执行一个合同,平均需要1185日,超过经合组织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值的2倍。2013年欧盟司法记分榜显示,相较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意大利法院审理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所用的时间得分不佳。据统计,民事案件从一审法院初审至最高法院终审,经合组织国家平均需788日,意大利则需8年多(见下图)。 2011年相关数据显示,意大利民事案件一审需要845日;二审需要1509日;审期合计达7年之久。刑事案件一、二审审期合计达1400日。意大利法院系统内还堆积着大量未决案件。 2013年5月,意大利参议院制作了关于司法数据的工作报告,其中指出:2011年,全国未决民事案件超过560万件,刑事未决案件约330万件。2012年,数量虽有所下降,但仍有970万件未决案件,其中民事未决案件达500万件。 2013年,由于审判过度超期问题,意大利已经多次遭到欧洲人权法院的谴责。民事审判的拖延甚至成为其经济发展的阻碍。意大利国家银行前任行长于2011年经济报告中指出,民事审判的拖延导致国家GDP下降一个百分点。2013年至2018年,意大利经济预增长0.7%,由于缺乏更深层次的改革,目前潜在增长率预计0.5%。尽管影响经济增长的很多因素无关司法效率(例如人口老龄化、公共管理缺失等),但大量研究表明,运作缓慢的司法系统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十分巨大。 意大利司法改革的实施图景 为改善司法效率低下的现状,克服司法系统运作的瓶颈,意大利当局主要采取减少案件流入量、提高案件审结效率、加强法院行政管理和设立专项补偿资金四大措施。 减少案件流入量 低诉讼费用、高上诉率以及律师的执业形势等因素共同导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相应地,意大利通过增加诉讼费用、设置上诉限制条件以及修改律师费结构以减少法院案件流入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