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源于警察默许 曾经拆迁是充满了暴力,法律对拆迁户的财产毫保护形同虚设,地方政府可以随时依据一份裁决然后启动强拆,拆迁队一拥而入将人带走,随后在挖掘机的轰鸣下拆迁户的房屋不复存在, 拆迁户的哭、闹、上访、告状、在城市建设的大潮面前显苍白无力,拆迁一度被妖魔化,于是国家决心立法废止拆迁条例,禁止政府强拆。 但是笔者认为立法只是国家给人民的一份承诺,真正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如何兑现和履行这份承诺,地方政府会不会继续从新拆迁法中需找漏洞,讲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笔者甚为堪忧。 发生在2015年1月甘肃兰州七里台区某片区房屋征收是最好的答案,未经任何程序和通知突然拆迁队将闯入社区将所有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房屋大门的撬开,准备强拆,拆迁户随即报警,刑警达到给几个拆迁户作了询问笔录,便没有下文,第二天拆迁队再次到来,继续以各种方式骚扰、逼迁,而这一次报警警方不再出警。七里台区的强拆这是一个写照,这样的强拆比比皆是。 不知道我们可爱的公安干警,尊敬的领导对此作何感想,如果如果千千万万的拆迁户遭遇拆迁队黑社会般的暴力逼迁、强拆您无动于衷?您的家人遭遇同样的事情您作何感想?是否还有幸福感、是否还感觉到自己使命的神圣,是否还会继续对拆迁队的暴力行为予以默许? 很明显七里台的警方没有依法处理这起案件,如果第一天发生撬锁事件后,就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拆迁队的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试问谁敢以身试法?我们不难理解警方为何如此低调的处理此事,因为拆迁时政府的需要,拆迁队是政府委托,如果政府委托的人实施政府的行为而被追究责任,则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则无人敢进行,受到法律保护的拆迁户就不再会畏惧拆迁队。但是人民警察忽略了如果因为政府征收的需要警方不予追究责任、甚至默许,则警方就完全沦为拆迁队的保护伞,没有人民警察的保护,浩荡的拆迁队伍可以随意对拆迁户实施暴力,这支拆迁队伍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毫无差异,由于地方政府的委托或默许实施这样的事情,他们的行为将比更加的猖獗和公开。 国家禁止暴力拆迁,但是某些地方政府需要用暴力实施拆迁,不愿意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这样的事情,因为通过正常的程序来处理,则拆迁户享有各种法定的权利,政府的行为也要接受法律的审查。 新拆迁法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但并没有解决地方政府拆迁的欲望和对人民利益的重视,没有改变个别地方领导的执政观念,单纯的立法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当初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果执行到位也不会成为“恶法”。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旧城改造可以将一切商业开发囊括到公共利益之中,以商业开发为需求打折公共利益的旗号实施征收已经屡见不鲜,最重要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忽视什么是真正的公共利益?什么是政府需求? 老百姓安居乐业并且得到尊重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就是最大的政府利需求,为了城市形象、为了政绩而丧失方向感,甚至不惜践踏法律,践踏人权,造成影响整个社会的恶性事件,这是和经济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