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军(本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与被执行人徐丽原是恋爱关系,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王军父母给了徐丽彩礼款80000元,并开始准备两人的婚事。但二人因故未能结婚,徐丽另嫁他人。照常理,徐丽本应将彩礼款退回,但她拒不返还。王军无奈将徐丽告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徐丽返还王军彩礼80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徐丽玩起了失踪,与其丈夫到外地打工,执行法官也未能查询到其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80000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这是一家人多年来省吃俭用的全部积蓄。因彩礼款退不回来,王军一家陷入债务危机。 后来,申请人王军发现徐丽和丈夫刚买了一辆轿车,便将线索提供给法官。执行法官根据这条线索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徐丽按揭购买了一辆中华轿车,每月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徐丽,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将查询到的财产情况向其进行通报。慑于法律的权威,徐丽及时交齐了案款,现王军一家已拿到徐丽退还的彩礼款。 (作者:秦世璞 李东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