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周口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商水县化河乡南郭村党支部书记李洪瑞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11700元,用于本村安装路灯的支出。2016年5月6日,化河乡党委给予李洪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搜索郑州9月9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周口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商水县化河乡南郭村党支部书记李洪瑞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问题。李洪瑞在任南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打井配套资金为由,组织村干部违规向39户群众每户收取300元,共计11700元,用于本村安装路灯的支出。2016年5月6日,化河乡党委给予李洪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沈丘县范营乡普花园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艳华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2012年2月21日,邹艳华将范营乡财税所拨付给普花园行政村村民孙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9000元取出后,交给孙某4000元,截留5000元。2016年7月12日,沈丘县纪委给予邹艳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建议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3.项城市丁集镇刘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申德方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4月,申德方明知刘堂行政村栾庄自然村村民栾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仍然提交行政村研究,为其申报办理了低保。2016年1月24日,丁集镇纪委给予申德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