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来,鹤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层层推荐评选,对全市涌现出的30所“文明交通示范学校”进行隆重表彰。
为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近来,鹤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层层推荐评选,对全市涌现出的30所“文明交通示范学校”进行隆重表彰。他们充分发挥“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更加良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积极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贡献力量。 2016年6月初,鹤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为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行为习惯,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在创建中,各级文明办、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此,全市各中小学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任组长的“文明交通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文明交通校园创建工作有组织、有保障地顺利开展。学校创建办公室加强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文明交通艺术作品收集与制作、学生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的课程安排纳入教学计划。校园交通安全纠察队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在创建活动中,各级文明办、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策划创新,按照职责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构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经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广大师生的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好转,涌现出了浚县第二实验中学、淇县第一中学、淇滨区湘江中学、山城区第一中学、鹤山区中新小学、市直第二中学等30所“文明交通示范学校”。日前,他们对涌现出的30所“文明交通示范学校”进行了表彰,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蓬勃开展。(通讯员 汪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