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6年是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济源市多措并举,盯牢“三类情况” ,盯紧“十大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活动。目前,该市已问责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8人。
中国搜索郑州7月29日讯 7月29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今年,济源市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督导问责,将督促检查、执纪问责贯穿活动始终。 盯牢“三类情况” 盯紧“十大重点领域” 济源市出台了《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重点突出了问责年活动的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问责的重点领域、工作步骤、方法措施等。 根据《工作方案》,监督范围为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问责对象为上述部门和单位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主要盯牢“三类情况”,盯紧“十大领域”开展问责活动。“三类情况”为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落实情况、重要会议决策部署及“三个十”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双攻坚”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十大重点领域”为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教育、卫生计生、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 对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者动真格 对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者容过错 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鼓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同时制定出台了《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源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两项制度,从反向问责、正向激励两个方面支撑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 《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详细列举了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4类32种责任追究情形,明确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或解聘,党政纪处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5类12种责任追究方式,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者动真格,严肃追究责任。《济源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明确了容错免责的概念和容错免责的原则、条件、程序和使用范围,对干事创业、改革创新者容过错,免除有关责任,鼓励领导干部能干事、多干事、干好事,大力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 近日,济源市采取“四查四看”,对重点领域各牵头部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督导检查过程中共发现11个单位存在实施方案制定不按时、问责情况统计不全面、动员部署不到位、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未开展等问题30项。及时下发督办通知,要求迅速整改存在问题,补齐“规定动作”。 以开展“回应群众关切、整治懒政怠政”活动为切入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选取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长热线和数字城管办公室受理的,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筛选,发现富士康门前占道经营、沁河内乱挖砂砾石、南庄村乱采白矸石、商业城路灯长期不亮、愚公像广场地砖损坏未修、天坛路废弃线杆无人移除、出租车计价器不准确、养狗扰民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2项,并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紧盯问题办理进行“督责”,向问题所涉及的13家单位下发督办通知。截至目前,上述22项问题中的19项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3项问题正在落实。在问题督导过程中,则对这些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问题的公安、住建、民政、城管、国土、河务、虎岭开发区、济水街道等8个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实施约谈,要求上述单位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已责令11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2人调整工作岗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目前,已问责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