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濮阳市纪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在这7起典型案件中,其中5起都涉及当地村干部冒领国家补偿款、骗取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中国搜索郑州7月14日讯 7月14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濮阳市纪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濮阳县郎中乡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万青、原村委委员刘记栓等冒领国家补贴款问题。2003年至2014年,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万青、村委委员刘记栓、村委主任刘俊生、村委委员刘海山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手段,冒领国家补贴款7.2万余元,四人将钱款私分。2016年5月,濮阳县纪委给予刘记栓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万青、刘俊生、刘海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清丰县高堡乡政府原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张敬斋、工作人员祁聚朋、辛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现培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张敬斋、祁聚朋、李现培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李现培分得2.7万元,张敬斋、祁聚朋共分得3.3万元。2016年5月,清丰县纪委给予张敬斋、祁聚朋、李现培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清丰县纸房乡谢朱楼村原党支部书记谢自宽违纪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谢自宽受清丰县纸房乡人民政府委托,在管理清丰县纸房乡谢朱楼水厂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工资和虚列工作人员的手段,套取8.7万余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清丰县纪委给予谢自宽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范县濮城镇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广增、原村委主任杨敬华、原村委委员黄心起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高广增、杨敬华、黄心起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退耕还林面积47.9亩,以本人和家人的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及林木管护补助费7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范县纪委给予高广增、杨敬华、黄心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 5.范县城关镇赵亭村原村委主任李仁杰虚报冒领扶贫款问题。2011年6月,李仁杰担任赵亭村村委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以16户村民的名义向县扶贫办套取4.8万元项目资金,李仁杰分得1.5万元。2016年6月,范县纪委给予李仁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台前县马楼镇副镇长、武装部长乔德英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马楼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拟定人员进行审核工作时,把关不严,致使79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确定为贫困户,并上报县扶贫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乔德英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月,台前县纪委给予乔德英党内警告处分。 7.开发区胡村乡张田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泽民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张泽民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套取征地补偿款2.9万余元,其中2700元用于村公务支出,剩余2.6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5年5月,经开发区纪工委批准,胡村乡党委给予张泽民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