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检方指控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万余元。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秦玉海资料照 中国搜索郑州7月6日讯 7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其担任中共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河南省公安厅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38家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收购、职务晋升、车辆年审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秦玉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玉海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秦玉海的亲属、全国和山东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秦玉海事件全记录 涉嫌违纪 2014年9月21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4年9月23日,秦玉海已被采取双规措施,并立案侦查。[7] 免去职务 2014年09月26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将按程序办理。 依法“双开” 立案侦查 2015年0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1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