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租住在灵宝市的一个外地小伙,却招揽了重庆、沈阳、深圳、郑州等地卖淫者实施违法犯罪,而后又招收了接线员负责具体联系,最终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灵宝市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起诉。
90年出生的李某,不务正业,却在网上打起了“歪主意”,自以为异地作案手法高明,隐藏很深,最终逃不出法网恢恢。 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在互联网络向重庆、沈阳、深圳、郑州等地卖淫者招揽,而后在网络上运用微信、QQ号码,以“黑凤”、“小彤”等名称招揽嫖客,发布招嫖信息,向他人介绍卖淫,从中获利。期间,招收了高某作为接线员,负责联系嫖客。每单交易完成后,李某按照与卖淫者约定的每次130元至170元不等获取报酬,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李某再按照与接线员高某的约定,每次15元至20元分成比例,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至2015年7月,李某共介绍他人卖淫192次,从中获利34500元,支付给高某3980元。 在确凿证据下,李某、高某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近日,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通讯员 张磊 蔺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