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6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期,平顶山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在这5起案例中,其中3起涉公款吃喝,一起午间饮酒,一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期,平顶山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舞钢市尹集镇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杨振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处分。2016年3月14日中午,杨振民为其女儿杨某某举办婚礼期间,违规大摆宴席,收受非亲属礼金4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31日,尹集镇党委给予杨振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郏县王集乡大墙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振公款吃喝受处分。2011年至2014年,李振任职期间,该村两委伪造虚假会计凭证将招待费6705元入账报销。2016年1月7日,王集乡纪委给予李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郏县薛店镇吴村管区区长王延欣等午间饮酒受处分。2016年4月30日,薛店镇吴村管区区长王延欣、环保所长聂俊锋、大学生村干部张亚军,无视工作纪律,值班日午间饮酒。此外,王延欣、聂俊峰擅自脱离值班岗位。2016年5月5日,薛店镇政府给予王延欣、聂俊锋、张亚军三人行政警告处分。 4.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公款吃喝被处分。2015年2月8日下午,叶县龚店学区年终工作汇报会结束后,宋国宪组织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馆聚餐,消费1100元。2月9日,宋国宪使用龚店乡中学教育公用经费将聚餐费用报销。2016年4月11日,叶县纪委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新城区应滨办事处薛东村支部委员李树勋违纪被查处。2013年至2014年,李树勋在兼任村财务报账员期间,对公款吃喝票据入账报销把关不严,负有一定责任。同时,2016年3月,李树勋对已经入账报销的2000元票据重复报账。2016年5月19日,应滨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树勋党内警告处分。(平顶山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