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6月21日,据河南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洛阳市纪委通报了7名县级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消息,其中6名官员被“双开”,1人被行政开除,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已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月21日,据河南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洛阳市纪委通报了7名县级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消息,其中6名官员被“双开”,1人被行政开除,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已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夕中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夕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夕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犯罪;违反生活纪律,与她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王夕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夕中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王夕中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敏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建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存款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王建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建敏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王建敏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洛阳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洛阳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宇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阳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洛阳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宇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厂迁址、专利资助金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王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宇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王宇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吉利区委原常委、副区长肖绍宁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吉利区委原常委、副区长肖绍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肖绍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涉嫌犯罪。 肖绍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肖绍宁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肖绍宁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洛宁县政协原副主席、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刘慧宁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宁县政协原副主席、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刘慧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慧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刘慧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刘慧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偃师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福钦被“双开”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偃师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洛阳市本届政协委员李福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福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的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安置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受贿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李福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党的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福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嵩县政协原副主席、嵩县中医院原院长赵明献被行政开除 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监察局对嵩县政协原副主席、嵩县中医院原院长赵明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明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建、工程款结算、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 赵明献身为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赵明献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