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济源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该地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中,一起违规使用公车,两起违规发放福利,3名干部因此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6月14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济源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承留镇政府工作人员李玉松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5月2日下午,承留镇政府工作人员李玉松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将镇政府公车开回家。2016年5月17日,承留镇政府镇长办公会给予李玉松警告处分。 2.市司法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李正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节,李正武动用公款4040元购买15份梨和葡萄,发放给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后将该项费用入账报销。2016年4月15日,济源市市直机关给予李正武党内警告处分。 3.北海街道庙街居委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7月1日,庙街居委会给37名党员和3名居委会委员每人发放价值295元的厨具,共计11800元。在该居委会账目中列支。时任庙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用竹对此负领导责任。2016年2月3日,北海街道纪工委给予刘用竹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