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5年3月,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徐增泽未向组织如实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房产情况,瞒报房产面积368.14平方米。近日,商丘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徐增泽(资料图) 6月14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商丘市纪委对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徐增泽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3月,徐增泽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向组织如实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房产情况,瞒报房产面积368.14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 2016年6月8日,商丘市纪委给予徐增泽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