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6月12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鹤壁市公路局副局长、高工秦马付违规兼职取酬,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中国搜索郑州6月12日讯 6月12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副调研员刘来平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4年至2015年,刘来平在市委群工部工作期间,在河南明星律师事务所兼职取酬168630元。2016年5月25日,鹤壁市纪委给予刘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收缴其违纪所得。 2.市公路局市区局副局长、高工秦马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秦马付在鹤壁市通方公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G342淇滨区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期间,收取企业报酬38800元。在组织调查前,秦马付已主动将全部兼职取酬退还。2016年5月23日,市公路局党委给予秦马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淇县政府办司机栗玉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30日,栗玉华私自驾驶单位值班车辆到县城办理私事。2016年6月2日,淇县政府办公室将栗玉华(临时聘用人员)清退,追收车辆使用费600元,并对负有车辆管理责任的副主任科员秦海平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 4.淇滨区城市管理局“9+1”大队大队长乔红学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2日,乔红学在工作时间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办私事。2016年5月3日,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党委给予乔红学党内警告处分。 5.浚县新镇镇任寺南村村委会主任和济海、村会计雷清理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0月9日,和济海、雷清理在本村某食堂公款吃喝消费244元。2016年4月8日,新镇镇纪委分别给予和济海、雷清理党内警告处分。 6.鹤山区鹤壁集镇北街村党支部书记秦根喜违规报销礼金问题。2015年5月,北街村使用村集体资金为本村病故村民随礼金,秦根喜签字同意白条入账200元。2016年5月24日,鹤壁集镇纪委给予秦根喜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