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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11·4”袭警案被告人一审获死 曾刀砍民警致2死2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3
摘要:2日晚间,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去年发生于当地的四警察被袭伤亡案通报称,对被告人邓振智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振智死刑,
核心提示:2日晚间,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去年发生于当地的四警察被袭伤亡案通报称,对被告人邓振智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振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洛阳警方牢牢地控制着犯罪嫌疑人,目光注视着被抬上救护车的同事。

5月27日,洛阳中院对备受关注的“11·4”邓振智暴力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振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情通报称,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3日16时许,被告人邓振智(男,43岁)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并闯红灯,在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被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龙交巡警大队执勤交警刘辉等人依法查扣车辆,对此,邓振智怀恨在心。

2015年11月4日7时许,邓振智持刀到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伺机报复查扣其车辆的交警。在交警刘辉、马玉军、沈浏伟、李丰等人到该路口上岗执勤后,邓振智持刀先将刘辉刺伤,又将马玉军、沈浏伟、李丰刺伤,致马玉军当场死亡,沈浏伟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5月13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振智故意杀人一案。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振智因违章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后,持刀报复执勤民警,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根据被告人邓振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邓振智当庭未表示上诉。

延伸阅读 

洛阳暴力袭警案真相与细节

(河南日报 2015-11-05)

11月4日7时40分许,洛阳发生一起恶性暴力袭警案件,导致执勤人员一死三伤。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和群众合力擒获,目前,已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洛阳警方表示,对暴力袭警者,将依法严厉打击。案发后,本报记者多方采访,还原案件经过。

无照驾驶闯红灯被暂扣车辆,邓某某现场表示无异议

警方的执法记录仪显示:3日16时7分,邓某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开元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关林钱江家居广场附近时,洛龙交巡大队五中队执勤人员示意其停车,但其并未停车,反而加速向西行驶。16时8分,邓某某在开元大道与龙门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被洛龙交巡大队五中队民警拦停,并带到非机动车道进行处理。

民警介绍,邓某某被拦停,是因为16时6分,洛龙交巡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刘辉巡线至开元大道通南街口,发现邓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闯红灯,就通过电台指令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将其拦停。

执法记录仪显示:在处理时,邓某某承认了自己刚刚闯红灯的行为。民警还发现其并没有驾照。对此,邓某某也予以承认。在问明情况后,民警向邓某某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邓某某的三轮摩托车,并告知其在15个工作日内,可以持该凭证、身份证以及三轮摩托车的相关手续,到洛龙交巡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邓某某没有多说什么,就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了字,并表示对执法无异议。

执法记录仪显示:邓某某签完字后并没有马上离开,犹豫了一会儿后,他又走上前来,询问能不能不扣车。民警告诉邓某某:“如果我们明知你无照驾驶闯红灯,还不管,我们也是在违法!”民警给邓某某建议:如果你有特殊情况,可以让村委会出一份证明拿到交警队,交警队会酌情从轻处罚。民警还再三告知邓某某:三轮摩托车只是暂扣,“只要你接受了违法处理,车就可以提走。”

执法记录仪显示:从16时8分邓某某被拦停,到16时38分,民警一直对邓某某进行劝说。

监控视频还原案发经过 蓄意报复持刀行凶

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的监控视频显示:4日7时40分左右,正值早高峰,执勤人员到岗后,立刻分散在各个路口执勤。7时43分,刘辉在路口东北角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后,沿斑马线由东向西到路中间执勤时,邓某某从路口西北角,沿斑马线由西向东走向刘辉。两人错身之际,邓某某突然转身,反握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向刘辉腰部猛捅一刀,随后继续向东走去。由于毫无防备,正在专注疏导交通秩序的刘辉踉跄两步后倒地不起。

执勤人员马玉军、沈浏伟、李丰等发现邓某某行凶后,迅速追赶围堵。邓某某见状,挥刀乱捅,马玉军被刺中心脏当场倒地,沈浏伟受重伤,李丰右肘部被刺伤。

案件发生后,附近执勤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群众的帮助下,将邓某某抓获。

邓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执勤人员一死三伤

据邓某某供述,3日17时许,他回家后回想起三轮摩托车被暂扣的事很生气,喝了三四两白酒睡去。4日6时许,起床后预谋报复。早上7时许,其持刀赶到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守候,看到刘辉上岗后,便实施了报复。

马玉军因抢救无效当场殉职,刘辉、沈浏伟、李丰被送往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抢救。截至记者发稿时,刘辉手术后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沈浏伟手术后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李丰正在住院治疗。

目前,邓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表示将继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刘辉、马玉军、沈浏伟、李丰业务能力强、工作出色。其中,刘辉曾受到市公安局6次个人嘉奖,先后获“洛阳市十大杰出交通民警”“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马玉军1994年从洛阳市警察学校毕业以来,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一线。

案件发生后,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等对负伤人员表示慰问,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孟铎到医院看望了负伤人员,并指挥处置工作。全国拥军模范乔文娟、关林市场商会代表、部分学校师生等洛阳市各界人士,纷纷自发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警,许多网友发帖为民警送上祝福。

省政协委员、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良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有预谋持尖刀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执勤人员,手段凶狠,致一死多伤,已涉嫌故意杀人罪;11月1日刚刚实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把袭警行为列为从重处罚情形,邓某某应依法受到惩处。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