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趁店员不注意,一时鬼迷心窍,郑州一女子竟然拿走了手机店内放在柜台上的样机。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她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16年5月27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彩云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中国搜索郑州5月31日讯 2015年12月4日,高彩云带着孩子和丈夫一起到家旁边的超发手机店内购买手机。经过一番挑选,高彩云的丈夫看中并买下了一款2000元的智能手机。“我不会安装软件,你帮我安装几个看新闻的软件吧。”在高彩云丈夫的要求下,店员开始为其安装几款手机APP。 “当时正值年底,店内人很多,我们都忙不过来。”据店员刘丽丽回忆,当时有两个女孩到店内要求看一款女性智能手机,自己将样机拿给她们后就赶忙招呼另一位新进店的顾客了。 两个女孩看了一阵,便将样机随手放在了柜台上,然后转身离开了手机店。这时,恰巧在柜台旁的高彩云的孩子抓起了手机,高彩云随后拿着该样机哄孩子玩。大约一分钟后,高彩云丈夫的手机程序安装完毕,两人一同离开手机店时,高彩云趁人不备将手机装入了衣兜里。 店员刘丽丽说,直到晚上盘点营业额,手机店才发现丢失了一部白色智能手机。店方很快报了警,经过查看监控,警方很快找到了高彩云。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633元人民币。案发后,高彩云家人同手机店进行了积极协商,退回损失2699元。庭审中,高彩云很后悔,“我当时是鬼迷心窍了,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彩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认罪态度、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彩云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随着儿童节及端午节等节日的日益临近,超市、商场内人流量逐渐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作案。为此,主办法官提醒广大店主增强防范意识,看管好店内的营业款、电脑、智能手机等财物,有条件的情况下加装监控及报警设备。同时注意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放于随手可以够到的位置,如收银台、柜台桌面、衣服外兜等处。在结束营业离开店铺时,一定要锁好门,同时注意不在店铺里留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自身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现被盗,一定要注意妥善保护好现场,以便于案件的及时侦破。(刘洋 通讯员 鲁维佳 建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