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三门峡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三起涉“村两委”腐败,一起涉副乡长挪用补助款,一起涉陕州区民政局副局长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享受低保、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中国搜索郑州5月19日讯 5月19日上午,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三门峡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灵宝市五亩乡窑坡村党支部书记光增祥违规办理危房改造补贴、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和2013年,光增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和村民梁某办理危房改造补贴;2014年至2015年,窑坡村集体收入22694元未入村账,用于村日常开支。2015年7月27日,灵宝市纪委给予光增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家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章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3年,陈章立在先后担任卢氏县徐家湾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取受灾群众倒房重建补助资金7000元以及挪用违规人畜饮水项目和高沟组水泥路铺设项目资金,用于偿还村债务等开支;违规将村集体收入5.5万元未上交乡“三资”管理中心,直接用于村修路。2016年2月23日,卢氏县纪委给予陈章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陕州区张茅乡副乡长李旭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李旭辉在2012年分管民政工作期间,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领取“倒房重建”补助款,并将上级后续发放的38900元补助款挪作他用。2016年3月3日,陕州区纪委给予李旭辉党内警告处分。 4.陕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金丁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李金丁在2015年主管低保工作期间,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59人违规享受低保、领取低保金81249元。2016年3月3日,陕州区纪委给予李金丁党内警告处分。 5.卢氏县徐家湾乡熬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宋虎群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等问题。2010年,宋虎群在板上沟组林坡流转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为自己谋取利益3万元;2009年至2014年,熬家村扣发部分组干部工资累计9840元用于村日常开支;2011年3月和6月,在熬家村中免费发放的核桃树苗和鸡苗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4740元用于村日常开支;2008年至2010年,在熬家村申报国家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过程中,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25600元用于村日常开支。2016年4 月5日,卢氏县纪委给予宋虎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