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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5月13日,襄城县法院执行人员进驻异地执行地鄢陵县三天二夜,连续拘传回四名被执行人,其中三人被司法拘留,一人当日和申请人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为加大异地案件执行力度,河南襄城县法院每周用至少二至三天开展异地执行工作,连续拘传回四名被执行人,其中三人被司法拘留,执结款项15万元,有力打击了“老赖”欠账不还的不法行径。 5月11日中午午饭后,河南襄城县法院即组织精炼执行干警一行八人由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坚带队进驻鄢陵县,经蹲点守候和查控被执行人线索,于5月13日下午2时连续拘传回四名被执行人,三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或拒不申报财产分别司法拘留十五日。另一被执行人张某业系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经理,该案为祁某申请执行张某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标的30万元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张某业慑于法律威严,当即联系家人筹钱并主动同申请人执行和解。下午5时许,申请人祁某领到被执行人家属送到的15万元案件款时,遂表示下余款自愿放弃,同意该案执结。(通讯员 耿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