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村官不是“官”,但贪腐起来,却比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胃口更大”。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4起无一例外都涉及到了“村两委”腐败。
今日(5月9日),据河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党支部书记申国有违规为其父亲申领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03年至2013年,申国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000元;截留、坐支国家财政收入,将该村收取的22户村民社会抚养费122000元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未上交财政;将该村经收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44000元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未入村账。2016年1月,浚县纪委给予申国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山城区石林镇大磨屯村原党支部书记侯生保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侯生保在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为其妻郑某申请办理低保,领取低保金792元;对该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套取标准化村级卫生室项目建设资金、村务长期不公开等问题负主要责任。2016年1月,山城区纪委给予侯生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792元。 3.淇滨区金山办事处东柴厂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10月,东柴厂村发放200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后,发现该村有5户村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24.2亩,冒领资金17388元。村两委不仅未按规定核销虚报的退耕还林面积,反而将虚报的退耕还林面积变更到其他可以支配的村民名下,连续5年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62906元,作为村账外资金予以开支。2016年3月,淇滨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东柴厂村党支部书记原合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柴厂村会计王爱国党内警告处分。 4.鹤山区鹤壁集镇古楼河村未向村民足额发放受损房屋补偿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1年,古楼河村违反规定,未将鹤煤公司寺湾井赔偿的受损房屋补偿款足额发放给村民,将其中264300元用于招待费、车辆燃油费和其他村务支出,古楼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洪和平对此负主要责任。同时,洪和平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5151.7元未归还。2016年3月,鹤山区纪委给予洪和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