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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 个人单笔贷额不超40万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1
摘要:4月2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河南公积金房贷调整,如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区备案楼盘需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建设等。4
核心提示:4月2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河南公积金房贷调整,如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区备案楼盘需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建设等。4月20日,这些新规定开始实行。

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暂停

资料图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昨日晚间发出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该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如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4月20日,这些新规定开始实行。

【规定1】夫妻双方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贷款额度方面,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这和住房公积金额度吃紧,以及额度的科学调配不无关系。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2015年,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3万笔,共32.05亿元,几乎高出2014年的数据一倍,2014年前述两个数据分别为0.48万笔和16.54亿元。

而此前,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规定2】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2015年,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5月1日起,对于已经办理过商业贷款的,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但此次新规显示,从2016年4月20日起,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规定,对于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新规对贷款人的逾期情况也有约束。如贷款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的,需合并计算,累计逾期超过6期,单笔连续逾期超过3期的,不予贷款。

新规显示,贷款申请人在该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中无此套住房信息,同时无法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交易证明,仍会认定为“家庭有住房”。为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开发商备案楼盘在市区内,建高层的需建到2/3,多层的需封顶,郊县楼盘均需封顶。此种情况,方可允许使用公积金。

个人贷款办理时间调整

同时,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时间也进行了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柜台个人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28日正常营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每月28日以后不再受理新的贷款申请和提前还款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附:河南公积金房贷调整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如贷款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的需合并计算,累计逾期超过6期,单笔连续逾期超过3期的,不予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中无此套住房信息,同时无法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交易证明,仍确定为家庭有住房。

五、开发商备案楼盘在市区内高层需建到2/3、多层封顶,郊县楼盘均需封顶。

六、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本通知自2016年4月20日实行。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