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5年以来,6/0229/225953.html">鹤壁市先后有22个单位65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其中既有党组织负责人,也有纪检组织负责人;既有单位一把手,也有分管领导和一般中层。 为督促抓好“两个责任”落实,鹤壁市纪委实施“一案双查”制度,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查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追责对象,对履职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尽管距离“五一”小长假还有一段时间,但淇滨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林最近在全区司法系统不止一次强调,要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市、区纪委廉洁过节“八个严禁”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凡提醒、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的,要对分管、主管领导严肃追责。 如今,“下属出问题,领导也要挨板子,落实主体责任自己责无旁贷”已成为该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共识。一年前,该局一工作人员因在节日值班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也被区纪委集体廉政约谈。而这次约谈,让他们深受触动。 回想起因下属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自己被党内警告追责的山城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臧凤金也是深有感触。“一顿100多块钱的吃请处分了4人。事儿出不起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不小心就被处分了,一不小心就‘出名’了。” 对于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来讲,去年底全市派驻干部年度述职大会上的一幕,至今仍历历在目、促人警醒。 “2015年,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办了我局3名副县级干部,作为纪检组长,我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力,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恳请组织对我进行严肃问责,以儆效尤。” 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陈军的检讨和反省已成为镜鉴,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莫忘组织的重托,履好职尽好责。2015年以来,全市先后有22个单位65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其中既有党组织负责人,也有纪检组织负责人;既有单位一把手,也有分管领导和一般中层。 把问责板子打下去,促思想认识提上来。通过个案问责,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仅洁身自好远远不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不能当‘老好人’、‘和事老’。今天你不认真落实责任,将来就会被责任追究。”鹤壁市某市直单位负责人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