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十八大以来,河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效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落实。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近日,信阳市一纪检组长违规报销个人餐费2567元被省纪委曝光。 中国搜索郑州4月1日讯 4月1日,据河南省纪委官网消息,信阳市市场发展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振刚(副处级)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被党内警告。 据报,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何振刚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务招待支出为由,先后3次将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2567元在单位报销。接受组织调查后,何振刚主动退赔了相关费用。 2015年12月30日,信阳市纪委给予何振刚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负责人说,清明将至,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防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