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对我省未来5年的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规划,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允许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到2020年,实现重要公共区域WLAN(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 (资料图) 按照《意见》,“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到2020年超过2.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5600亿元。全省电子商务产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20万人,到2020年网商数量达到160万个。 大幅提升从业人数,首先就是要降低准入门槛。《意见》提出,对于电子商务,注册登记将实行“先照后证”,放宽名称核准条件,允许使用“电子商务”作为企业行业表述;放宽经营范围核定条件,可灵活选择体现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表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允许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全程网上办理、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简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申办程序,将审批时限由60日缩短至30日,推行网上审批。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 另外,对于电商,还将实行合理的降税减负措施。《意见》提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相关链接 信息消费 信息消费是一种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购买一部智能手机,从打电话、上网所产生的通讯费到下载安装各种APP,在阅读、看视频、使用团购业务等操作行为所产生的花销都是信息消费的一环。 从信息产业发展来看,信息消费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领域,覆盖信息服务,例如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还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全球范围内,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能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00多亿元。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而我国仅为190美元,我国的信息消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