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商丘市纪委发出通报,决定给予永城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王百木(正处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百木系河南商城县人,历任永城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副校长、商丘教育学院副院长、永城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 王百木(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3月21日讯 3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官网消息,近日,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商丘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永城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王百木(正处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王百木在永城职业学院任职期间,利用分管学院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已被永城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公开资料显示,王百木,男,汉族,河南商城县人,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1986年7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工程硕士,历任永城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副校长、商丘教育学院副院长、永城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河南煤化集团永城职业学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