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月3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报,日前,新乡市纪委对辉县市政府原副市长秦春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决定给予秦春明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秦春明(资料图) 3月3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报,日前,新乡市纪委对辉县市政府原副市长秦春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秦春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职务调整、人事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秦春明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秦春明出生于1966年3月,本科学历,党员。1982年8月,秦春明成为辉县市黄水乡党委工作室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1986年10月,担任辉县市公路局征费科科长。1996年6月,担任辉县市公路局副局长。2000年11月,担任辉县市发明局副局长。 2002年4月,秦春明成为辉县市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7年9月,担任董事长,辉县市城关就事处党工委书记。2012年4月,担任辉县市副市长。 2015年7月24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发布消息,秦春明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