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29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于吉林等13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接受邓永俭同志因年龄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
1月29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于吉林等13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接受邓永俭同志因年龄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889名,实到委员776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副主席史济春、靳绥东、邓永俭、李英杰、龚立群、梁静、张亚忠、高体健、靳克文、钱国玉和秘书长郭俊民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坐。会议由靳克文主持。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接受邓永俭同志辞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王伟等12名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接着,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根据会议选举办法,经过清点人数、检查票箱、分发选票、画票、投票等程序,会议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后,大会主持人靳克文宣布:当天的选举,发出补选常务委员候选人选票776张,收回776张,本次选举有效。 选举计票结果表明,于吉林、王爱、王新生、王复明、吕彩霞、朱彤晖、朱孟洲、米剑峰、苏新华、杨献波、肖新明、冷志义、张新友等13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选举结果公布后,新当选的常务委员到主席台与全体委员见面,委员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祝贺。(综合河南日报、映象网报道)
邓永俭 基本资料 1950年10月生,男,汉族,湖北红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个人经历 1968年12月,响应国家“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下乡插队参加劳动。 1971年6月,到化工部三门峡化工机械厂工作。 1980年7月,到河南省劳动厅工作。 1981年10月,调往河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任办公室主任。 1985年10月,调任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5月,调任河南省劳动就业局副局长、省劳务输出总公司总经理。 1990年8月,调任河南省劳动厅人事处处长。 1992年4月,任河南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厅机关党委书记。 1998年5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后当选为市长。 2003年6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 2008年1月21日,在河南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为政协第十届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月26日,在河南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