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通许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因违规发放福利和超标准支出招待费问题,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春节来临之际,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开封市纪委还对其他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给予了通报。
(资料图)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消息,近日,通许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因违规发放福利和超标准支出招待费问题,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通报,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通许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共计20175元。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该中心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用204010元,违反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2015年12月,通许县纪委给予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海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开封市纪委还对其他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给予了通报,通报指出,在春节来临之际,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使通报曝光常态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封市纪委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4年至2015年7月,时任柳园口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王官印,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赵三洪同意,通过虚列政府“公务灶”费用套取财政资金25660元,用于慰问金等其他支出。2015年12月,龙亭区纪委分别给予赵三洪、王官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9月,禹王台区医院院长姚叙安排出纳王凯购买5000元购物卡,给医院12名行政人员发放中秋节福利。2015年12月,禹王台区纪委给予院长姚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兼财务科科长杨莉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出纳王凯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2014年,尉氏县永兴镇闫岗村将占地承包款收入中的20000元不入财务账,直接用于其他支出及春节给村干部购置礼品。2015年12月,尉氏县永兴镇纪委给予闫岗村村支书李占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